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建设和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驻村工作队员。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驻村工作队员3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太康户籍。农业、师范、卫生、电商、畜牧与农村经济发展联系紧密专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2.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考信息 2018年4月18日在太康县政府网站、太康县有线电视台、政府视窗发布招考信息。 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太康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支农路西段)。 3.报名办法: (1)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二代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本人填写《太康县2018年公开招聘驻村工作队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数码照像。 4.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5.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8年4月21日到县人社局405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三农”及扶贫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核应侧重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学历、各类证件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 (六)聘用及待遇 1.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期限自2018年5月2日起,帮扶一年,巩固一年。 3.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费、200元交通费、2000元工作补贴,生活补助费由驻村工作队统一管理使用。笔试加分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扶贫办0394-6815885 县人社局0394-7767966 投诉电话:县监察委0394—6816596 太康县公开招聘驻村工作队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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