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饼 发表于 2020-10-11 09:54:49

法律规定:娶媳妇必须连小姨子一块儿娶了,不想要都不行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驶进,变的是那份岁月,不变的是那份永恒的足迹。

法律规定:娶媳妇必须连小姨子一块儿娶了,不想要都不行,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事,然而,少年,醒醒吧,我说的是古代,称之为媵制婚姻。

尧帝

关于最早的媵制婚姻,记录于《史记·五帝本纪》当中,曰: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

什么意思?

舜年轻的时候非常贤明,贤明到了四岳,四个地方大员都推荐舜继承帝位的地步,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好人,尧帝于是非常感动,感动怎么办,干脆牙一咬,脚一跺,把两个女儿都嫁给了他。

这俩个女儿,一个叫娥皇,一个叫女英,其中娥皇是正妻,女英就成了媵,至于尧帝为什么要把两个女儿都嫁给舜,史书上说是为了“以观其内”,近距离地观察一下舜是好人还是坏人。


娥皇和女英

但话说回来,倘若尧帝对舜的人品、前途这么没把握,干嘛一下子把两个女儿都嫁给他,是不是有点太过冒险,从人情上看,这种事基本是不可能的,既然不可能,那必然有别的原因,到底什么原因?

五帝到了尧帝这会儿,在推举继承人的问题上,就已经提出: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已经把贵戚放在首位,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无非打算长久的拥有权力,然而,其时禅让制还是主流,即便身为帝,也不能违背四岳乃至于更多部族的意见,于是,就只能跟继承人结亲,变相的将继承人变成自己的贵戚,尧帝嫁两个女儿便由此而来。

不然的话,尧帝之前的黄帝、颛顼、帝喾乃至于尧帝自己,为什么没娶同一个部族的女人,非得到了什么舜帝时期,章程就大幅度的变化了呢?


黄帝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因为媵制婚姻的核心要义就是,嫁过去一个女儿,再送上一个备胎,借以牢固的维持两家的关系。

之后呢,媵制婚姻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那自然会延续下来,到了礼成于周的周朝,便已经有法律,也就是当时的礼明确规定:天子娶后,三国来媵或者诸侯嫁女,同姓媵之,以侄娣从。

不但从礼法上承认了媵,还规定了媵的范围、数量,从此,娶媳妇必须连小姨子一块儿娶了,就成了一项制度,一项很明确的法律,不要就是无礼,就是对亲家的蔑视,就会惹得人家大动肝火,从而拒绝婚姻,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想要能行吗。

媵制婚姻就这样发展下来,乃至于到了春秋战国,一度盛行于天下,致使媵制婚姻发展的更加成熟,不但确定了媵的地位:介于妻与妾之间,确定媵的福利,即《仪礼》当中的:媵先,讲究的就是正妻去世之后,媵必须顺序上位,如此一来,两国乃至两姓的关系才能长久地维持下去。

卫庄公

非但如此,还根据关系和重要程度,将媵划分为三等:

上等是姐妹同嫁,当年卫庄公向陈国求亲,陈国女公子厉妫、戴妫就是同时嫁出去的,所以两家关系好到了天上,导致卫国州吁叛乱时,陈国都有资格帮助他们平乱;

次一等的则是亲戚陪嫁,陪嫁数量多少?礼法上是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而且还明确规定,如此隆重地娶了媳妇以及小姨子之后,就不许再娶。

因为古人眼里,这种做法已经完全可以维持两家关系,当然,法律如此规定,至于他们是不是真的按这个数量娶妻,就难说得很了。


齐桓公

这种次一等的媵,表现得最隆重的,就是诸侯向周天子求亲,所有的姬家人以及姬家人的亲戚都必须送女儿当媵,否则就是不尊重周室,是要受国际舆论谴责的,远得不说,单说齐桓公求亲,同周室关系近点的陈国、鲁国、郑国、卫国等等都送了媵,有的还送了两个,这样一来,就导致齐桓公生了很多孩子,在选谁当继承人的问题上很是犹豫了几天;

当然,还有最次一等媵,就是陪嫁丫环,然而这些女人虽说是丫环,但绝不是普通丫环,进宫前都是很有身份的,应该都是公室之女,当然,尽管她们的身份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很了不起,但毕竟不能同诸侯相比,导致这种陪嫁只是礼节上的陪嫁,政治上的意义不是很大。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所谓娶媳妇必须连小姨子一块儿娶了,不想要都不行之类的法律规定,不过是古人出于政治目的,而挖空心思钻研出来的一种扭曲的在制度,现在当然灰飞烟灭,丢尽了历史的垃圾堆,所以少年们,了解一下就行,至于其他,别多想了。工头催着搬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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